電子郵件目的㆞
59
3
註
❒ 選擇傳送目的㆞的㆞址時可以用
使用者㈴稱。
❒ 可以在使用者㈴稱後登記使用者
㈹碼。相關的詳細㈾訊,請參閱
第 41 頁 “ 使用者㈹碼 (MFP) ” 。
參考
㈲關輸入文字的詳細㈾訊,請參
閱第 87 頁 “ 輸入文字 ” 。
H
HH
H
按 [ 目的㆞ ]。
I
II
I
使用【U
UU
U】或【T
TT
T】選擇 [ 電子郵件
設定值 ],然後按 【OK】鍵。
J
JJ
J
用數字鍵或快速撥號鍵輸入電子郵
件位址,然後按 【OK】鍵。
註
❒ 您可以登記多達 128 個字元的電
子郵件位址。
❒ 登記群組時,可將其它電子郵件
目的㆞新增到群組㆗。參閱第 67
頁 “ 將目的㆞登記到群組㆗ ”
將電子郵件位址用作傳送者
A
AA
A 使用【U
UU
U】或【T
TT
T】選擇 [ 開啟 ],
然後按 【OK】鍵。
登記傳送者密碼
註
❒ 可以通過設定傳送者密碼防止傳
送者㈴稱被存取。
❒ 使用 Internet 傳真發送電子郵件
時此功能不可用。
A
AA
A 使用【U
UU
U】或【T
TT
T】選擇 [ 開啟 ],
然後按 【OK】鍵。
B
BB
B 用數字鍵輸入傳送者密碼,然後
按【OK】鍵。
註
❒ 最多可輸入 8 位數。
K
KK
K
按 【取消】鍵。
L
LL
L
按【OK】鍵。
出現「
已設定
」訊息,然後回到「通
訊錄」顯示畫面。
M
MM
M
按 【使用者工具 / 計數器】鍵。
KirC2-TWgen_01.book Page 59 Friday, October 28, 2005 3:27 P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