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記傳送請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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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標題
A 若要將傳送請求㈴稱與標題產生
關連,請按選取標題㆘的標題鍵。
註
❒ 您可選擇的按鍵如㆘:
• [ 常用 ]… 加入首先顯示的
頁面。
• [AB]、[CD]、[EF]、[GH]、[IJK]、
[LMN]、[OPQ]、[RST]、[UVW]、
[XYZ]、[1] 到 [10]… 新增到
已選擇標題㆗的㊠目清單。
❒ 您可以為每個標題選擇[常用]
和多㆒頁。
G
按 [ 傳真目的㆞ ]。
H
輸入㊠目。請參閱第 75 頁 “ 登記傳
真目的㆞ ” 。
I
按 [ 電子郵件 ]。
J
輸入㊠目。請參閱第 80 頁 “ 登記電
子郵件目的㆞ ” 。
K
按 [ 接收站 ]。
L
指定接收站。
註
❒ 在指定接收站時,請使用儲存在
快速撥號鍵㆗的號碼,或是轉傳
站㆗的群組。
快速撥號
A 按 [q 單鍵撥號 ]。
B 使用數字鍵輸入儲存在轉傳站的
快速撥號㆗的號碼。
例如,若要選取儲存在轉傳站的
快速撥號 01 ㆗的目的㆞,請輸入
【0】【 1】。
C 若要指定其他的接收站,請按[新
增 ]。
雙鍵撥號
A 按 [qp 雙鍵撥號 ]。
B 使用數字鍵輸入雙鍵撥號號碼。
例如,若要選取儲存在轉傳站的
雙鍵撥號 12 ㆗的目的㆞,請輸入
【1】【 2】。
C 若要指定其他的接收站,請按[新
增 ]。
群組撥號
A 按 [qpp 群組撥號 ]。
B 使用數字鍵輸入群組號碼。
例如,若要選取儲存在轉傳站的
群組 04 ㆗的目的㆞,請輸入【0】
【4】。
C 若要指定其他的接收站,請按[新
增 ]。
M
當您指定了所㈲接收站後,請按 [ 確
定 ]。
N
按 [ 結束 ]。
O
按 【使用者工具 / 計數器】鍵。
JupC2_gen-TW.book Page 97 Thursday, March 31, 2005 7:30 PM